標題:
元明清瓷器鑒藏(2)-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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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ckinnewwy8954
時間:
2012-11-27 07:52
標題:
元明清瓷器鑒藏(2)-2
總之,觀察款識既要注意其筆法、字體、位置、款色和字數、結構等各方面,也應當知道同一時款識筆法早、中、晚期仍有不一致的地方,只是在風格及色調上不失其時代特徵。因此務必互相印證,稍有可疑之點,便應作進一步的推敲和研討。何況仿品中尚有新物舊款與真坯假彩等手法,主要仍鬚根據造型,其次要參考紋飾、胎釉等各種特點,如此步步深入,才可能具有比較可靠的辨別能力。
(四)細緻觀察胎釉的特徵
由於時代和地區不同,在胎釉成分和燒造方法上也或多或少有著比較明顯的差別,因此在鑒別一件陶瓷器時決不能離開這方面的細緻觀察。
觀察古瓷的釉質,一般要注意其釉質的粗細、光澤的新舊以及氣泡的大小、疏密等幾方面的特徵。如舊瓷多有所謂“瑩光”或“酥光”一類的光澤,這種深厚溫潤的釉光是由於年深日久而自然形成的。新瓷則多具有炯炯刺目的“火光”,但是有些仿品經過茶煮、漿沱、藥浸、土埋的方法加工處理後,也可以將此種“火光”去淨(如用放大鏡仔細觀察,即能找見破綻和不自然的光澤)。相反地,一向被妥善保藏的舊瓷,有些從未啟封而保存至今,一旦開箱其光澤依然燦爛如新(如遇到此種嶄新的舊瓷,須從器形、釉質、色彩、紋飾、款識等幾方面詳如考慮)。所以,如果只憑暗然無光即所謂“失亮”一點作為歷年久遠之證也是不可靠的,又如一般舊瓷常有所謂柳葉紋、牛毛紋、蟹爪紋、魚子紋、鱔血紋、冰裂紋等大小不同的片紋,這些雖成為宋官窯、哥窯、汝窯等等瓷器上自然出現的特徵,然而後世仿品同樣能憑人力作出相似的片紋。尤其是雍、乾時期景德鎮仿官、仿哥的製品最能亂真,稍不經心極易混淆。因此仍需進一步觀察釉中所含氣泡的大小疏密,方不致眩於假像。如官、哥窯釉泡之密似攢珠,汝窯釉之疏若晨星,以及宣德釉面有所謂的“棕眼”等,這些都是不易仿作的特徵,可以當作劃分時代的一條線索。
此外,在觀察釉質時對於釉層的厚薄程度及縮釉、淌流狀態也需要加以注意。如宋均窯瓷釉多如堆脂,定窯瓷釉多有淚痕,明、清脫胎瓷釉竟薄如卵幕或瑩似玉石,這些固然都是難能可貴的特點,可是後世仿品也能大體近似。若不參照其他方面的特色,並注意器裏和口邊、底足等處,則往往失於片面。例如元代琢器表裏釉多不一致,而且常有窯裂、漏釉、縮釉、夾扁的缺陷;永樂白釉器皿的口、底、邊角與釉薄處多閃白和閃黃色,釉厚聚處則閃淺淡的豆青色,並且琢器的表裏釉多均勻一致;康熙郎窯紅釉則有所謂“脫口垂足郎不流”以及“米湯底”“蘋果青底”等特徵。這些都是後世仿品難於仿效之處。
至於明代景德鎮官窯的釉質多有肥厚之趣,清代初期官窯釉質則有緊密之感,不過是就一般而論,當然也有例外,而且後世的仿品在這方面更不乏亂真之作。所以說只憑釉質而斷瓷器的新舊真偽仍嫌不足,必須進一步研究其胎質。
鑒別胎質主要是觀察底足。大致說來,元代器皿底足多露胎而質粗,明、清瓷器有款者底多掛釉(但也有極少數底款有釉而周圍無釉的),清中葉以後則露胎者漸少。但無論任何時代的器皿,在圈足的邊緣或口邊露胎和器身縮釉之處,大都可以看出胎質火化的特色。例如元瓷胎多粗澀而泛火石紅色,明、清瓷胎多較潔白細膩而且很少含有雜質,火石紅色也減少甚至不見。這些一方面標誌著胎土淘煉方法隨著時代的推移而不斷進步,同時也自然形成了早晚、真偽之間的一條分水嶺。試以明代永、宣的砂底器皿而論,因為選料和淘煉技術較元代粗細,雖亦不免含有微量雜質,形成黑褐色的星點,但已少有凹凸不平的缺點,用手撫摸多有溫潤細膩之感。而明末清初的砂底器皿及後世仿品的胎質則比較粗糙,又如成化的瓷質一向以純潔細潤著稱於世,迎光透視多呈牙白或粉白色,並且具有一種如脂如乳的瑩潤光澤。而雍正官窯仿成化的瓷器儘管在造型、紋飾和色調方面都有相當成就,同時其釉質、胎質在表面上看來也十分逼真,但若迎光透高則呈純白色或微閃青色。
上述這一點當然也關係到原料本身品質的改變,例如對於嘉靖瓷質不及前朝,一般多歸咎於“麻倉土”漸次告竭。《博物要覽》中曾有“誇饒土漸惡,較之往日大不相侔”的說法。然而也不宜過分執著於胎土的顏色和粗細之論,因為即使是景德鎮同一時代所產的瓷土,也決不止采自一兩處產坑,從而有的細膩滑潤,有的細而不潤,有的甚至相當粗糙,何況胎土配合的成分也是決定胎質的關鍵,而且由於製作方法和火候不同,胎色又有純白、微黃、微灰或微青等若干區別,因此如果憑胎體本身的品質作為斷代的標準,還是不夠全面的。
有些胎體過薄的器皿如脫胎瓷和永樂、成化瓷一類,因露胎處極為細小,較難辨別胎土的顏色。有些即使不是薄胎,但因裹足支燒而足不露胎,或受窯火影響而使露胎顏色發生變化,如所謂“紫口鐵足”的器皿在宋、明、清瓷中均不乏其例。這些似已成為鑒別上的重要條件,然若剖視其斷面,便可發現未直接受窯火煆燒的內部胎色並不如此。同時,一般傳世品經過多年的污染,也很難辨清胎體的本來顏色。所以為了有助於胎質方面的鑒別,有時還需要兼用比重量、聽聲音的方法(如所謂瓷胎聲音清脆,缸胎體重而堅硬,漿胎體輕而鬆軟等)。至於帶有支釘痕的器物,如能細審其釘痕的大小、形狀及數目、顏色,也是大有裨益的。
一般說來,永、宣、成瓷胎均較元瓷為輕,而宣德器皿又比永樂為重,若由斷面剖視元、明器皿,在口邊處的厚薄區別並不很大,主要全在器身和器底相差懸殊。其他如後世新仿的宋吉州窯黑釉圓琢器皿,無論其外貌如何神似,總覺聲音清脆(古瓷研究者術語中所謂聲音發“冷”),而真者聲音反覺沙啞,也是一個明顯的實例。
由此可見,辨別胎釉的方法是,既要用眼光辨其色澤,度其厚薄,審其片紋,觀其氣泡,也要用手摩挲以別粗細,用指扣敲以察音響。可以說耳、目、手三者並用,方不致限於表面或拘於一格,而對於舊坯新彩、補釉提彩、舊彩失色重畫,以及舊白釉器新作暗花、款識等各式種樣的仿品。尤其應當慎重研究。如果滿足於局部的特徵相符而失於整體的條件不合,或只看外表而忽略器裏,或但觀釉色而不問胎質,都是片面的。所以說造型、紋飾、款識、釉質、胎質等鑒定方法必須同時並用,方能收到殊途同歸,全面一致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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